索引号: | 675490773/2019-00391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组织宣传部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19-11-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连云港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情况新闻发布会 |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我是开发区法院政治部周鹤。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院首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有市人大代表和市法制办、扬子晚报、现代快报、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发布等媒体的记者朋友。在此,对各位的光临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出席会议的还有我院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伟,孙主任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下我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
一、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们国家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推进我们国家的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形式,它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思想,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社会道德标准上的优势,形成与法官思维互补,有利于案件事实的调查,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平,促进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可以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保证了司法的公开;同时通过人民陪审员向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可以强化诉讼调解的工作力度,促使当事人息事服判及时化解纠纷,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人民陪审员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威望,参加审判工作有助于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使得当事人能够确信法院的裁判的公正性,维护了国家司法权尊严,有助于增强司法权威性。
二、我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于2017年8月挂牌成立,司法管辖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三个功能区的刑事、民商事、执行等各类案件,同时承担除本辖区外的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工作,司法辖区总面积33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7万人(其中开发区面积15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万人;高新区面积8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万人;云台山风景区面积9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7万人)。我院现有员额法官17名,2018年受理案件数4309件,2019年1-7月受理案件数2723件,受理案件数同比增长8.4%,呈逐年增长趋势。我院成立两年来先后从连云区和海州区法院借用了辖区内的1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2018年人民陪审员参审1303件次,2019年1-7月人民陪审员参审663件次,远不能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为保证审判工作正常开展,我院依据《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数量一般不超过30件的范围内,以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为基数,综合考虑受理案件数量以及均衡参审等因素,拟定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80名,请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经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确定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80名。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司法行政部门,开发区法院,连云港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连云港市公安局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共同组织开展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成立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法院。
经过社会公告,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80名。2019年10月14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开发区法院、连云港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连云港市公安局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2名候选人放弃候选人资格。经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于维雪等78名同志为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其中:男性47人,女性31人;28-30周岁5人,31-40周岁25人,41-50周岁16人,50周岁以上32人;研究生学历5人,大学本科学历25人,大专学历26人,中专学历5人,高中学历17人;机关事业单位18人,基层一线60人;中共党员49人,致公党党员1人,民建会员1人,群众27人。
三、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高度重视。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工作纳入全院固定工作范围,院党组将定期研究人民陪审员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在工作计划中专题安排布置人民陪审员工作,使陪审员工作按计划、步骤进行。
二保障权利。要避免"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现象,充分保证人民陪审员真正行使审判权。对陪审员日常工作既充分关注、掌握方向,又大胆放手、热情支持。在合议时,让陪审员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注意采纳正确的意见。
三加强沟通。通过召开陪审员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畅通与陪审员的交流渠道,让陪审员畅所欲言,谈体会、讲观点、提建议,以增进陪审员和法院、法官们的思想沟通和感情交流,形成协调的工作关系。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对于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督促法官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知社情、懂民意、接地气的优势,与法官形成知识与经验的互补,提升参审的实效性,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们继续关心支持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我院将再接再厉,推动陪审工作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