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2-0010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号: 连开委办〔2022〕20号
成文日期: 2022-04-15 发布日期: 2022-04-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5 15: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城管〔2021〕152号)和《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传〔2021〕6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体制,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现代化新港城几何中心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科学施策,绿色发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标准,综合运用法治、政策、技术、教育等手段,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保障体系。科学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持源头减量,促进循环利用,推进减污降碳,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建立区、街道、社区(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城市和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流处置城市的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大分流、细分类”处理体系。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模,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有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可持续发展。

──科技支撑,示范引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究,转化推广先进技术和工艺应用,综合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快形成全过程管理系统,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科学化水平。鼓励引导各地先行先试,培育创新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全区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全面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体制,管委会及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强制垃圾分类,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建成朝阳街道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覆盖示范区。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区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能力满足建成12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需求。

到2023年底,全区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体系;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满足分类需求,并适度超前;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基本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有效衔接;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街道;与《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制度基本完善;全区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能力满足需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建成可回收物数据信息统计制度,将回收统计数据纳入生活垃圾统计内容。

到2025年底,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建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形成,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大分流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分类设施建设

1.科学设置分类投放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等设施设备,各街道、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配置简便易行、规格适宜、数量适当的分类投放装置,到2022年底全区所有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按照“四分类”要求配置到位;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标志;到2023年底,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运模式基本建立;到2025年底,我区所有居民小区全部撤桶并点,实行“定时定点”收运。农村生活垃圾参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区分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有机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街道占比达到100%以上。区分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和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等。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规定,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做到标识规范系统、醒目清晰、协调安全。(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社会事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负责指导,各街道办、各有关单位具体落实。以下均需各街道办、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合理布局分类收集点。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设置方案,确定设置标准,加快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建设。推进快递网点设置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设施。管委会将装配式、可移动的垃圾分类亭(房)等小型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应方便适用、生态环保,配备洗手池、雨棚等人性化服务装置。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鼓励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实施分类投放设施改造。切实加强分类投放设施维护管理,建立清洗、消杀等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整洁完好且污水进入污水管道。(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局、区经发局)

3.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合理布局与分类运输要求相适应的转运站点,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符合“四分类”需求、密闭性好、标识规范、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到2023年底,全区厨余垃圾运输能力达到10吨/日。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增配、更新的分类运输车辆应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设有统一标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环卫车辆,推进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和作业扰民现象。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环保型建设改造和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加强渗滤液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到2022年5月底,配建1个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区经发局、区社会事业局)

4.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应急填埋)、餐厨废弃物和厨余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等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到2022年底建设1座处理10吨/日厨余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到2023年底建设1处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区住建局)

(二)加强全链条管理

1.推进源头减量。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可采取收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党政机关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邮政快递网点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推广应用“共享快递盒”、可复用冷藏快递箱等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上市,鼓励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提倡节约文明用餐,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区经发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区住建局、区社会事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管委会办公室)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等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的宣传和指导,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的收集比例,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建立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独立收集系统,加强统一收集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推行各类垃圾按时段进行收运的模式,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倡导“桶边值守”,设置投放点值守岗位,做好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区经发局、区社会事业局)

3.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建立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服务合同,发挥居(村)民委员会在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向社区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规垃圾收运队伍。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区社会事业局)

4.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加强已分类生活垃圾的处理,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化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收运至有害垃圾暂存点后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置,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处理,其他垃圾直接运输至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区经发局)

5.推动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制定出台资源化产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和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处理技术应用,推动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的资源化产品肥料化利用,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应用中的“梗阻”问题。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规划建设一批集散场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的“两网融合”。推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现应收尽收、再生利用。探索建立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优先使用政策。(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经发局)

(三)推动全民参与

1.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将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重要内容。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领导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灵活运用“红黑榜”“时尚榜”“示范户”等引导机制,将居(村)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区组宣部、区住建局、区社会事业局)

2.强化学校教育。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充分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和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和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等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引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区组宣部、区社会事业局、区住建局)

3.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体系,主动为居(村)民提供上门收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预约服务。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 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区组宣部、区住建局、区经发局、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文明办)

4.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向市广播电视台、连云港日报社和苍梧晚报等主流媒体报送我区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各街道、各有关单位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大型宣传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入户宣传1次;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等载体进行宣传,加大火车站、公交场站(车厢)、汽车站(车厢)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建设至少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2022年底前向公众开放,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区组宣部、区文明办、区社会事业局、区住建局)

(四)完善配套政策

1.强化执法检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指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制定和培训工作。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积极推进区、街道执法联动,压实属地街道执法责任,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执法交流学习,促进执法能力稳步提升。(区住建局、区政法委)

2.建立健全收费制度。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我区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加快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平稳有序做好垃圾处理费划转征收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开发区税务局)

3.提升科技支撑能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究和科研攻关,区科技计划给予倾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重点围绕焚烧处理、焚烧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关键问题,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路径和技术工艺研究。(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经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充分发挥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设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门管理机构。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统筹调度、督促指导和成效评估。区有关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指导督促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各街道作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要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机制,制定街道、社区责任清单,加强工作指挥调度,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村)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发挥街道的实施主体作用,强化长效管理考核,层层抓好落实。(区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

(二)加强工作协同

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建构基层党组织、居(村)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环卫企业、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区住建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各自行业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共同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区住建局、区社会事业局)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街道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政府参与的新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研究探索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财政补贴政策。(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住建局、开发区税务局)

(四)实施成效评估

建立完善覆盖城市和农村的垃圾分类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人居环境奖、城市管理示范县(区)、绿色学校、文明校园等创建和“无废城市”、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区管委会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利于推动区有关部门、街道履职尽责的考核评价机制。(区文明办、区考核办、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附件:连云港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连云港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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