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18-00470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报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号: | 连开市监〔2018〕81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2-20 | 发布日期: | 2018-12-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对全区零售药店药械质量管理诚信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
关于对全区零售药店药械质量管理诚信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开发区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根据《开发区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开市监〔2018〕33号)要求,我局组织了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经初评、公示,确定了开发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信用等级。现将开发区2018年度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发布。
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零售企业有36家,共评出A级企业32家,占评定总数的88.9%,B级企业3家,占评定总数的8.3%,另有不确定等次1家(暂停营业),信用等级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希望被评定为A级信用等级的零售药店在今后的药械质量管理工作中继续保持,进一步提高药械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被评定为B级信用等级的零售药店中,要进一步加强药械质量管理,强化内部管理和培训,严格按照GSP要求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药械。
附件:2018年度开发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表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