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18-00184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号: | 连开市监〔2018〕35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5-11 | 发布日期: | 2018-05-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开发区推行食品生产企业 “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开发区推行食品生产企业 “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督促和警示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药监局关于“全市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开发区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