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18-00168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号: | 连开市监〔2018〕29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5-03 | 发布日期: | 2018-05-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对鱿鱼、牛百叶等“两超一非” 专项整治的通知 |
各分局:
根据市食药局《关于开展对鱿鱼、牛百叶等“两超一非”专项整治的通知》(连食药监食通〔2018〕51号)及我局2018年食品流通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风险监测以及舆情监测反映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鱿鱼、牛百叶等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禁用化合物(以下简称“两超一非”)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品种
牛百叶、鸭血,鱿鱼、海蜇、小龙虾等重点品种。
各农贸市场。
三、整治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分局要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立即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履行法定义务,严把食用农产品源头采购关、产品进货关、食品销售关,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日常监管。各分局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对辖区内销售牛百叶、鸭血等重点品种经营者的执法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三)做好专项抽检。各分局要结合实际,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以涉及“两超一非”的风险项目为重点,提高发现、查处经营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和靶向性。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落实。各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确保专项整治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依法严查重处。各分局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移送跟踪和全程督办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尽快查清源头,及时通报农业部门加强源头治理,防范系统性风险。对采购和销售过程中违法添加等行为,要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分局应于6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表(附件)及专项整治工作图片报送局食药监处同时做好专项整治基础资料留存。遇有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食药监处联系人:常彦,联系电话:227668,邮箱: 18223112@qq.com。
附件: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