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5-00077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 通知
发布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号: 无〔〕号
成文日期: 2025-03-19 发布日期: 2025-03-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经营主体,这件大事不能忘!
@经营主体,这件大事不能忘!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9 15:15 累计次数: 字体:[ ]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所有上一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2024年度年报应该注意什么呢?

报送年度报告,大公司小老板一个都不能少。2024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公司、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要年报。

每年上半年,时间要牢记。每年1月1日-6月30日,年报系统上半年填报。

认准官方渠道,操作简单明了。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www.jsgsj.gov.cn:58888/ecipplatform/,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登录后,进行填报。

欢迎电话咨询,真人在线解答。点击官方平台下方“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或电联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18-80532030。

一份年报,关乎信用,关乎“钱途”。不报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最高罚款1万元,填报虚假信息,罚款1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