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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增2天法定假日,21.75和20.83会发生变化吗?

发布时间:2024-12-02 16:28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2024年1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将春节放假修改为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修改为2天(5月1日、2日)”。也就是说,新的放假办法在原来11天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新增了2天法定假日,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法定节假日总数变成13天了。

那么,这个修改决定会不会影响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中的两个数字“20.83”和“21.75”呢?

20.83是怎么来的?依据劳社部发〔2008〕3号文规定,年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月工作日为250天÷12月=20.83天/月。这就是20.83天的来由。

由于修改决定新增了2个法定节假日,则2025年1月1日后的年工作日变成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月工作日变成248天÷12月=20.67天/月。

也就是说,从明年1月1日起,制度工作时间将变成20.67天/月。这个数字的改变对劳动者的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折算并不产生影响。但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会产生一定影响,因为年工作时间和季工作时间都会相应减少,修改前年工作时间是2000小时,修改后变成1984小时。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势必造成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加班费相比修改前会有所增加。

21.75称为“月计薪天数”,依据劳社部发〔2008〕3号文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细心的同学可能发现了,这里只减去104天(即一年52周的公休日),并没有减去原11个法定节假日,为什么呢?

原因是21.75是月计薪天数,统计的是带薪的天数,公休日是不计薪的,所以要减掉,但法定节假日是要计薪的,所以不减。不管法定节假日怎么变化,都不会影响21.75这个数字。

21.75决定了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结果,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小时)。21.75直接影响到了加班费的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缺勤扣减工资的计算等等。

总结一句话,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会导致制度工作时间20.83变成20.67,但不会导致21.75这个数字发生变化,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缺勤扣减工资等怎么算依然如旧。


来源:劳动法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