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1-00010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批复 | ||
发布机构: | 经济发展局 | 文号: | 连开经发〔202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连云港华杰实验学校培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
关于调整连云港华杰实验学校培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连云港华杰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连云港华杰实验学校申请提高培养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及《连云港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履行法定定价程序,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学校办学条件和市场需求状况等因素,现就你校培养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生培养费标准调整为小学7800元/生·学期,初中8800元/生·学期,可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二、新标准自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老生仍执行连开价〔2016〕5号文件规定小学培养费7200元/生·学期,初中培养费8000元/生·学期。
三、接文后,请你校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规范收费行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