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子成员
领导班子成员3人,分工如下:
郭佳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处、人事管理处;
杨立明同志分管社会保障处、劳动关系处;
蔡晓彤同志分管就业促进处,协助管理人事管理处;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处。组织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协调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部门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宣传、信访、档案、安全、政务公开、后勤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办公电话:0518-85881208)
2.人事管理处。指导全区人事制度改革,拟订管委会员工管理制度;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及备案、岗位聘用管理及审核,指导聘用合同签订及备案,落实技工培训政策等;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开展工资标准调整、核准工作,拟订管委会岗位工资管理制度;指导全区人员招聘工作,拟订管委会部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审核街道、国有企业人员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人员招聘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员调配;统筹全区个人年度考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区党工委管委会年终表彰评先评优工作。(办公电话:0518-85881128)
3.就业促进处。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健全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指导开展就业创业、职业培训、人才服务等工作;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的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担职称初定、初审等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和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办公电话:0518-85882177)
4.劳动关系处。拟订全区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承担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全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全区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全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和督办相关重大案件,协调全区劳动者维权工作,承担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电话:0518-85882190)
5.社会保障处。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区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和标准。(办公电话:0518-85882187)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